信息公开指南

 

为抓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贯彻落实,加快推进集团信息公开工作,促进集团规范运行、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根据《连云港市国资委关于推进市属监管企业信息公开的引导意见》,编制本指南。

城建控股集团信息公开包括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根据《连云港市国资委关于推进市属监管企业信息公开的引导意见》要求公开信息。

(二)公开形式

城建控股集团主要在集团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同时,通过集团微信公众号以及有关资讯媒体或以资讯发布会等形式公开。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一)公开范围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但未主动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和科研等特殊需要,可以申请公开。

(二)受理机构

城建控股集团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城建控股集团办公室,联系电话:0518-81092088,传真:0518-81092066。办公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72号,城建大厦2015室,邮编:222000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工作日);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工作日)。

(三)受理程序

1.申请的提出。申请人向本单位申请公开信息,应填写《城建控股集团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详细、明确。

2.申请方式

1网站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登陆城建控股集团门户网站在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板块在线申请,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2)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适当位置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表》可以在网站上下载,也可以前往受理机构处领取

3当面申请。申请人采用上述方式确有困难的,可以采用当面口头提出申请,本单位受理机构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如申请人的姓名、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证件名称及号码、联系方式等)和申请的主要内容做好记录。本单位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处理

1)审查。

本单位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对申请的材料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申请内容不明确将在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

申请人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部门不同,为提高效率,请申请人就不同要求要分别提出申请。

2)登记。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申请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即时登记,并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

3)答复。本单位受理机构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下列情形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申请,本单位将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属于可以公开的信息,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属于予公开的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不属于本单位的信息,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三、监督和保障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城建控股集团不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向上级主管部门、监察机关或者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城建控股集团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